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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认为,手卫生依从性与耗品谁承担没有关系。这是一个执行力问题。我们院部给我们职能部门的任务我们一般都是西点式的“yes,sir!”.因此,我不允许有科室来对感控措施的落实来还价执行。我的管理风格是服务临床。你有困难我帮你,但,手卫生耗品的钱不是理由。那人力成本难道医务科护理部也去帮助埋单!我们论坛上已经就此问题讨论过很多,我个人认为,这个问题上不用在纠结了。这是管理力度,该做好的,没有任何理由来说钱。我们手卫生指标与每月科室绩效考核挂钩,科主任护士长管理绩效(红包)挂钩,分值占10%。先告知(入责任状),然后定期通报。没有人来申诉。尚方宝剑是“患者十大安全目标之一”,就这么简单。不到位通报,年底扣了,每人喊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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